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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实行远程录取时间 我今年高考完,然后我报了八个志愿,如果我第一个志愿没有被录取,那后面几个志愿有可能被录取么?一般学

发布时间:2024-10-11 09:23:16 来源:中国大学网 °

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

【#高考#导语】考网从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1.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2.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该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该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教育考试院应事先与高校沟通协商。

5.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1)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2)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3)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飞行学员、航海类本科专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或专业。

(4)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5)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6)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7)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

(8)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科专业。

6.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7.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及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8.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教育考试院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9.本科提前批的军队、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体育类)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省内高校和军队院校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后续补充投档按计划余额1:1投档。

10.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体育类招生文件执行。

11.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投档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投档。

12.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13.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教育考试院不得为争取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1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寄送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16.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并盖章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不得交由中学代管。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

18.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19.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单和本校核发的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20.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上报录取数据库(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61.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细则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填写《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领取《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高中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报名,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中个人信息内容,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类、书法类等九个类别,考生至少选报其中一类,可以多选。

二、专业考试

4.报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有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和有特殊要求需要校考的,学校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5.所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均要向我办重新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最迟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之前。经我办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或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我办同意组织校考的,其校考成绩我办不予认可。拟采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须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艺术专业统考类别,以便向考生公布。

6.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7.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

8.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美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

9.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时间安排在3月1日。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3月份,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

1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将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4个方面评分,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从1月2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1.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26日。

12.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3.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4.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评分主要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表演、声乐等方面评定,总分2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1月27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5.编导*类(含编导、电视节目*、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即兴评述。笔试:①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②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③文学常识。面试评分主要从普通话水平、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50分。笔试评分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5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1月16日开始分批进行。具体的分批情况考生应在考前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查询,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6.考生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和经省招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17.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及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在接受考生校考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核对有关艺术类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领取《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

18.经批准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校考原则上应安排在2月7日以后、3月20以前,在我办指定的考点内进行。高校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核对参加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测试考生有关信息。学校在组织校考时应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在我省设立的校考考点内只允许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测试。

19.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校考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

20.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若在我省设置考点,应书面向我办申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组织管理方式(传真:略)。考试期间,接受我办的指导和监督。

21.按照教育部要求,凡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院校应于4月15日前书面向我办通报,由我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院校应以公函形式报送违纪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08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违规事实等。

22.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合格控制线。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办将及时在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三、报送录取规则和专业成绩

23.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实行网上报送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网上报送系统网址(略),用户名和密码随我办网上报送计划文件一同发给学校。用户名和密码应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

24.学校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应在向我省网上报送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5.所有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均需按照网上报送系统中《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报送录取规则,准确填写后传报。

26.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四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1)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⑷按音乐专业主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应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明确地用简明数学公式表明要求,经我办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7.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8所参照院校和经同意校考的院校应按照省招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登录河南省招办网上报送系统,提交校考合格考生数据,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专业成绩,一律不予接收。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28.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因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不含专业方向,如同一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考生信息将无法区分。为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省在教育部的信息库基础上增加了专业代号、专业方向两项内容(见附1),该内容必须与院校向省招办报送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为确保一致性,院校应先报送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报送专业成绩。如院校同一专业区分不同专业方向,应按专业方向分别报送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成绩。不同专业方向无论是否使用同一专业成绩,每个专业方向均应报送相应的合格考生成绩。无对应专业成绩的考生,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请各院校务必按照省招办规定内容建立数据库,如院校不涉及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问题,可只填写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信息,专业方向信息保留字段,内容可为空白。

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而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29.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30.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应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网上报送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为确保院校报送的考生信息和省招办报名信息一致,省招办将为院校提供2008年河南省艺术类考生信息供院校下载核对,下载地址(略)

31.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自2008年5月10日开通,5月30日关闭,请有关院校务必在此期间按规定办法及时登录和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32.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考生)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3.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录取规则(A4纸),加盖学校公章,寄送我办备案。

34.5月下旬,我办将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文化考试

35.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08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6.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本省和外省院校)的我省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籍或应届高中毕业学籍所在县(市、区)。

37.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向省招办报送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省招办将不予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

五、填报志愿

38.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按照2008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9.未达到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40.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的专业志愿,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4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户口所在县(市)招办统一组织,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七、录取

42.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3.我省按照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44.对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公开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45.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8所参照院校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本科文化分数线书面通知省招办,否则,省招办将无法投档。

46.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者,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47.艺术类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招生章程要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不一致时,将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办理,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经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市、县招办和招生院校要广泛宣传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和办法,做好每一具体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招生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我省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1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招处

邮政编码:450046

我今年高考完,然后我报了八个志愿,如果我第一个志愿没有被录取,那后面几个志愿有可能被录取么?一般学

高考完,然后我报了八个志愿,如果我第一个志愿没有被录取,那后面几个志愿有可能被录取,即便没有被第一志愿录取,也可以根据报考情况从其他的志愿里录取。

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招办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关于高校录取的其他规定。

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

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以上就是大学百知整理的河南高考实行远程录取时间我今年高考完,然后我报了八个志愿,如果我第一个志愿没有被录取,那后面几个志愿有可能被录取么?一般学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百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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